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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新竹市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第十一點、第十二點、第十三點

{{ $t('FEZ001') }} 課研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修正「新竹市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第十一點、第十二點、第十三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9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新竹市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部分規定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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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9-17|

{{ $t('FEZ005')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