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補助要點」,業經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27日以原民教字第1120041679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推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補助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及行政規則規定各1份。

{{ $t('FEZ001') }} 教學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9月27日原民教字第11200416791號函辦理。
二、 原住民族委員會相關補助要點,其已請所屬相關單位配套修正,納入族語優惠補助法制。申請之補助項目符合原住民族語言補助辦法第3條第2款規定者(使用原住民族語言辦理本會訂定之補助要點各項活動),每案補助金額之上限,得依最高補助金額,再增加百分之五十。
三、 為響應節能環保減紙工作,本文附件將以LINE 方式傳送林慈愛議員及5個原民協會,不另影送紙本附件。


{{ $t('FEZ003') }} 2023-10-12

{{ $t('FEZ014') }} 2023-11-11|

{{ $t('FEZ004') }} 2023-10-12|

{{ $t('FEZ005') }}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