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

{{ $t('FEZ001') }} 教學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 依據該署112年8月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106024號函辦理。
二、 旨揭商借重點如下:
(一) 教師資格:
1、 高級中等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 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臉,具教育行政經驗者優先考量。
3、 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 須熟悉電腦文書軟體之操作,並具公文寫作能力者。
5、 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 商借期限:自112年8月1日(依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三) 服務地點:該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 辦理業務: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工作。
三、 意者請於112年8月14日(星期一)前,將當事人履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該署承辦人信箱:e-2427@mai1.kl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 檢附該署商借教師作業原則、簡歷表各1份。


{{ $t('FEZ003') }} 2023-08-14

{{ $t('FEZ004') }} 2023-08-14|

{{ $t('FEZ005') }}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