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檢送本市辦理教育部補助本市110-111 年度數位學習計畫數位學習工作坊(一)A1及數位學習工作坊(二)A2實施計畫(如附件),請給予參加人員公假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本市110-111年度及111年度數位學習計畫及數位學習教師增能工作坊計畫辦理。
二、二月份規劃辦理之研習如下:
(一)111年2月9日(三)上午09:00~12:00數位學習工作坊(一)A1。
(二)111年2月9日(三)下午13:00~16:00數位學習工作坊(二)A2。
三、報名錄取順序:
(一)110-111年及111年度數位學習學校計畫內教師(第一梯次及第二梯次學校)
(二)其他公立私中小學之教師
四、請參加人員至該研習場次之研習護照系統報名參加。
五、因應教育部數位精進計畫方案實施,相關研習辦理說明如下:
(一)本市需在四年內達成全市教師教師均參與數位學習工作坊 (一)A1及數位學習工作坊(二)A2之研習,即合計6小時之研習,並需於111年累計培訓教師數達所有教師數25% ,本府將統籌辦理相關研習,請各校務請未參與之教師參與。
(二)數位學習工作坊(一)A1之內容為:熟悉科技輔助自主學習的理念和教學實施模式,以及數位學習資源與相關平臺特色。數位學習工作坊(二)A2之內容為:包括學習載具操作 、數位學習平臺應用及其他增能等,數位學習平臺包含因材網、均一教育平臺、學習吧、酷英(CoolEnglish)、 PaGamO 等。
(三)以上研習若學校教師已於109、110年度參加者其中者,則無需重複該項研習,例如:已參加過 A2研習則無須重新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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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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