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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00108668A號令修正發布。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陳藝文
電話:03-5216121#344
電子信箱:010167@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0012630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及說明 (1100126306_ATTACH1.pdf 1100126306_ATTACH2.pdf 1100126306_ATTACH3.odt)

 

主旨: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1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00108668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108668D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電子檔1份。

 

正本: 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
副本: 本府人事處、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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