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林懿行 電話:03-5216121#273 傳真:03-5237325 電子信箱:05180@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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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00071542號 |
速別: | 最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110年有意介聘至澎湖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公告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澎湖縣政府110年4月26日府教學字第1100907478號函辦理。 |
二、 | 該縣現有實驗學校為合橫國小,另有內垵國小正規劃辦理,建議教師於選填志願前與前開學校聯繫,以瞭解學校情形。並審慎選填志願。 |
正本: | 新竹市立小學、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國小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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