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旨揭考試訂於110年7月9日(星期五)至7月13日 (星期二)於本市立三民國民中學及培英國民中學舉行,擬遴薦公教人員(不含約聘僱及代理教師)擔任監場人員,並以領有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且負責盡職無不良紀錄者為優先,請有意擔任監場人員之同仁於5月5日前向人事室登記。
二、獲選派擔任之監場人員,於試務工作期間依實際需要辦理公假登記,因已支領試務工作費,依規定不予補假,亦不得申請加班費。
{{ $t('FEZ012') }}
{{ $t('FEZ003') }} 2021-04-21
{{ $t('FEZ014') }} 2021-05-21|
{{ $t('FEZ005') }} 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