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林懿行
電話:03-5216121#273
傳真:03-5237325
電子信箱:05180@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7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0005955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0059551A00_ATTCH1.pdf)
主旨:函轉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有意介聘至臺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欲參加介聘之教師,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31日北市教人字第1103034416號函辦理。
正本: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中學、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新竹科學 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 國小部 幼兒園)、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
副本:本府教育處(特前科 學管科 2份)(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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