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書函
地址:30019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林思吟
電話:03-5216121#343
電子信箱:010383@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府人任字第110005241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 (0052413A00_ATTCH2.pdf)
主旨:為建構友善職場環境並促進員工身心健康,110年業委請「宇聯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為本府員工心理諮詢服務之委外機構,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辦理。
二、本府110年員工心理諮詢服務說明如下:
(一)委外機構:宇聯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二)服務對象: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職員、教師、約聘僱人員、駐衛警、工友(含技工、駕駛)及臨時人員。
(三)申請方式:洽詢宇聯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服務專線:(02)2986-3099或電子信箱:world.wide.union1@gmail.com。
(四)諮詢地點:
1、宇聯心理治療所(台北首府經貿大廈)。
2、宇聯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新北台銀大樓)。
3、中華民國職場心理健康促進專業人員協會(新北台銀大樓)。
4、新竹市合作夥伴-雲起心理治療所。
5、新竹市合作夥伴-在樓上共享空間。
6、新竹縣合作夥伴-新竹生醫產業及育成中心。
7、新竹縣合作夥伴-新竹縣婦幼館。
(五)使用原則:每人每年4小時免費諮詢服務,經諮商師評估仍需續談者,至多得補助至6小時。
(六)本府各機關同仁如須於辦公時間使用本服務,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辦理請假事宜。
三、本服務之所有紀錄,及求助同仁之個人資料,均應依相關法令及倫理守則予以保密及保存。
四、檢送本府110年員工心理諮詢服務流程及相關表單各1份。
正本:新竹市政府各處暨所屬機關學校(新竹市政府人事處除外)
副本:本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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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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