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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校內公告彙整

函轉教師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高雄市之相關應知悉事項

{{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林懿行
電話:03-5216121#273
傳真:03-5237325
電子信箱:05180@ems.hccg.gov.tw

 

受文者: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0005377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ATTCH1.pdf)

 

主旨: 函轉教師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高雄市之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申請他縣市作業同仁周知,請查照。
說明: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22日高市教小字第11031974700號函辦理。

 

正本: 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 國小部 幼兒園)
副本: 本府教育處(特科 學管科2份)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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