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林懿行 電話:03-5216121#273 傳真:03-5237325 電子信箱:05180@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3月24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0005377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ATTCH1.pdf) |
主旨: | 函轉教師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高雄市之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申請他縣市作業同仁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22日高市教小字第11031974700號函辦理。 |
正本: | 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中學、新竹市立新竹幼兒園、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 國小部 幼兒園)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科 學管科2份) (含附件) |
{{ $t('FEZ003') }} 2021-03-25
{{ $t('FEZ014') }} 2021-04-24|
{{ $t('FEZ005') }} 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