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新竹市政府 函 |
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承辦人:彭唯芳 電話:03-5216121#278 電子信箱:05306@ems.hccg.gov.tw |
受文者: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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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2月9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0003373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ATTCH1.pdf) |
主旨: | 為因應國民法官法公布施行,司法院正積極推廣國民法官制度及刑事審判程序原理之說明相關宣導活動,請貴校鼓勵所屬人員積極參訓該課程或善用人才庫資源辦理相關教育活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2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12674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廣國民法官新制,便利各界於辦理國民法官制度宣導時能快速覓得講師,司法院「國民法官種子講師人才資料庫」已公告於該院全球資訊網國民法官專區,貴校如有辦理各項教育訓練(如說明會、座談會或專題演講等)需求,得依活動目的、性質,自行依種子講師名冊擬定欲邀請之種子講師,並請該講師所屬機關協助安排行政及聯絡事宜。 |
三、 | 另為鼓勵公務人員踴躍學習新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將「國民法官制度」課程列入公務人員學習時數,請貴校協助鼓勵所屬相關人員積極參訓該課程之學習。 |
正本: | 新竹市立小學、新竹市立中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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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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