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旨揭考試訂於109年12月19日(星期六)至12月21日(星期一)於本市立三民國民中學及培英國民中學舉行,遴薦公教人員(不含約聘僱及代理教師)擔任監場人員,並以領有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且負責盡職無不良紀錄者為優先,請有意願擔任監場人員之同仁於10月19日前向人事室登記。
二、獲選派擔任之監場人員,於試務工作期間依實際需要辦理公假登記,因已支領試務工作費,依規定不予補假,亦不得申請加班費。
三、三等考試監場日期為:12月19至21日、四等考試監場日期為:12月19至20日、五等考試監場日期為: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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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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