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115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開放第三順位報名(10:00-11:00)
報考資格:
一、應具有國民小學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在有效期間、報名專任輔導代理教師應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在有效期間者。
二、修畢國民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具有證明書、報名專任輔導代理教師應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取得修畢證書者。
三、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有證明文件者。
類科:各類科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6-09|
{{ $t('FEZ005') }}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