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最新公告

115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在家教育相關訊息

{{ $t('FEZ002') }} 輔導室|

說明: 
一、依據本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在家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申請資格:
(一)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除視覺、聽覺、語言障礙以外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罹患重大疾病,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意識昏迷或患有重疾,完全無法自理生活。
2、雖提供輔具或專業服務仍無法在學校接受教育。
3、學習環境經調整後仍無法在學校接受教育。
4、因重大傷病、身體病弱、器官缺損等情形,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評估對其到校上課有重大妨礙。
(二)若經本市鑑輔會審議通過115學年度在家教育者毋須重複送件。
三、請各校若有符合申請資格欲提出申請者,請協助家長備妥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於115年6月15日(星期一)下班前逕送本府教育處,俾利辦理後續審查事宜。
四、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申請表各一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6-05|

{{ $t('FEZ005') }}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