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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北區舊社國民小學

最新公告

財團法人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109學年度辦理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非現職18小時授課人員研習課程時數採計

{{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8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98448號函辦理。
二、旨案博幼基金會規劃辦理之研習課程(研習課程對照表及課程表詳如附件)尚符合該署國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架構所列課程主題(含學習扶助之目的與推動機制、低成就學生心理特質、學習動機及教學經營實務案例、科技化評量系統測驗結果應用、分科學習發展、教材教法與教學策略)。
三、若本校所屬教師(含國立及附設(屬)國中小),於109學年度全程參與上開研習課程且通過該研習評量者,得採計該署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非現職教師18小時研習時數。

 



{{ $t('FEZ003') }}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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